美国法官工资高吗?
不请自来,这个我有经历。 首先美国没有所谓的”法官“,只有法官(JUDGE)和律师(ATTORNEY)之分。一般州里每个郡只有一个judge一个律所。当然,大城市可能会有好几个,但一般也不超过十、十个。每个法庭都只有几个审判庭,所以一般不会出现同时很多个case同时在进行的情况——除非这是个大所!
美国的法官不是按案收费的。在美国,不管是做案子还是打官司,都是计时收费的。比如你跟一个律师约好了半个小时谈事情,一个小时以后律师告诉你,因为接了一个新案子,要收费400刀,这时你完全可以表示时间已经到了,我要走了,我不付钱。律师不能拿你怎么样,就算告到你所在的法院,法官也会判他败诉。 至于你说的时间,在美国,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超过2小时,如果超过了就违法了,你要告他就简单了。 那么有没有可能,譬如说,我作为一个被告,我没钱支付我的辩护律师费,但又想让他帮我打赢官司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我的辩护律师是我信得过的熟人或者好友,并且他愿意免费为我出庭的话就可以。不过这种情形下一般只能适用于轻罪或是民事案件。而且法官在审理的时候,会尽量不让双方直接交谈,而是让律师们分别陈述己方观点。在法庭上,除律师和当事人以外,其他人都是不能说话的。
回到问题本身,法官的收入跟当地公务员收入差不多。以加州为例,最高院的法官年薪是15万美金左右,而最低案的联邦法官大概也就7万多一点美金。相比其他职业,法官的收入不算很高,但也绝对算是上层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