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中奖扣税多少?
彩票兑奖规定
一、彩票中奖后,应当持中奖彩票在兑奖期限内到出售中彩票的付款处,提交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福彩中心鉴证后,处理中奖事务。
二、凡购买的彩票中奖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到各市、县福利彩票销售站点兑奖。凡购买的彩票中大奖金额在5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到廊坊市中华南大街市福彩中心兑奖;凡购买的彩票中大奖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到河北省保定市向阳北大街618号省福彩中心兑奖。
三、奖金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按照个人兑付比例执行;奖金1万元以上的,按照个人兑付比例,扣除百分之二十的个人偶然税后,由福彩中心向单位或个人兑付。单位或个人需要发票的,福彩中心为其开具领奖证明。
四、实行即时公示,福彩中心通过销售管理系统对中奖彩票进行验证,即时通过电视、网络、销售终端设备等方式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五、对假冒、欺诈、伪造等活动,公众有权向省、市福彩中心举报。省、市福彩中心有权对中奖彩票进行验真,对于假冒、欺诈、伪造中奖彩票的有偿兑奖行为,省、市福彩中心均不予认可,并予以揭发取缔,保障彩票购买者和公益金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六、凡购买的彩票投注站封机的,且投注站负责人未在中彩的指定地段设立临时兑奖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段设立临时兑奖处)的,所售彩票的奖金归属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七、凡有效中奖彩票在开奖后被兑奖前遗失的,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补发中奖彩票(中奖票票型不变),中奖者凭补发中奖彩票在指定时间内到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办理兑奖。中奖人将中奖彩票中奖兑奖资格转让给他人的,应当持中奖彩票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办理兑奖事宜。中奖者也可选择委托他人代领。办理代领的人,需要同时提供委托人及被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八、凡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或变更代领人时,中奖人应当及时通知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并及时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