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投资怎么分录?
假设公司从2010年起开始经营,现在打算开始做分红,那么需要区分以下情况来做账务处理: 公司成立之初,没有资金投入,即股东未实际出资,这种情况下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两科目会显示为0。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并应当规定其认缴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并且,公司的注册资本登记不是工商登记事项,只是申请工商登记的材料之一,如果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不符,可能涉及虚假出资/虚假注册的问题(这里并不讨论实缴资本是否到位的情况),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公司成立初期,股东已经实际出资,但尚未开始盈利。这时,需要对资本账户进行调整,将“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调整至“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 接下来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因为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行为,故此可以税前扣除。 然后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该选择“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这样处理后,企业的账目就平了,但财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却反映不了真实的资金情况。为了调整报表数据,只能采取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多交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待以后年度利润弥补回来。这势必会产生一定的涉税风险。
公司经营多年后,开始有盈余,此时就可以对股东进行分红。对于企业股东分红如何记账,需要根据股东的不同分为两大类来处理: 企业股东为个人的,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企业股东为企业的,所获利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代扣代缴。 需要注意,无论股东是个人还是企业,在取得分红后都要依法缴纳增值税,一般情况下,企业收到的分红款不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