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和银行贷款区别?
一、“车贷”主要是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从事,属于汽车衍生业务。银行贷款有严格的手续,利率低,还贷时间长,而“车贷”的手续要简便得多,无需担保、利率高、时间短。
二、“车贷”和“银行贷款”之间,还存在很多的贷款服务机构,也就是所谓的中介服务公司。通过中介服务,申请人只要缴纳一部分管理费,就可以实现“零首付”,而中介服务公司则以申请人名义办理银行贷款,并控制申请人的车辆。
一、根据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无效,“零首付”购车合同违法。因为按照商业银行法规定,禁止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而购买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就属于生产经营行为。因此,所谓的“零首付”购车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购车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车款和管理费等,从而达到“零首付”购车目的。
二、如果有人明知是“零首付”购车,还会担心“车贷”被别人控制么?答案还是否定,因为“车贷”被别人控制,所依据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出租人行使租赁物的取回权时,应符合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符合法律规定。在购买车辆被租回人占有期间,租回人既不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行使租赁物的取回权。
这一司法解释的适用是有前提的,就是融资租赁合同合法,并且汽车金融公司、中介服务机构取得了购车者的授权。如果融资租赁合同和“零首付”购车合同,被法院确认为无效,这种“车贷”被租回人控制,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