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无形资产吗?
一场史无前例的股灾,让许多上市公司由巨无霸秒变瘦子。随之而来的,是剥离商誉和资产减值的风暴。天神娱乐、中信地产、中信国安、东方集团等上市公司宣布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要把商誉和资产好好清理一番。
“现在,我们不再认为商誉是一门资产了。”美国高盛集团一位资深银行业分析师表示,“我们如今更看好的是金融资产。”高盛集团对33家总部位于美国的零售商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55%的受访零售企业准备或已经对账面价值约为3500亿美元的商誉进行了减记。
商誉到底算不算资产?这个问题困扰了众多会计和审计人员多年。自1994年“中华商会”等4家上市公司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以来,这个疑问一直存在。
1995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了《企业无形资产判断确认标准》,明确规定商誉不是无形资产。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前首席会计师艾拉·贝茨曾在2009年以专家证人身份参与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纽蒙特矿业公司提起的诉讼,艾拉·贝茨在法庭上指出,纽蒙特对收购的艾弗森矿业的股权投资不符合美国联邦证券法的规定,因为该投资属于商誉,而不是资产。2016年7月,艾拉·贝茨被授予“2016年会计师终身成就奖”。
在美国,商誉的主要内涵是“购买价格大于被买企业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商誉的形成及存在往往是由于一种心理的或情感的期许,这使人联想起“千金买马骨”、“竹筒倒豆子”的故事。当年马骨虽贱,买者愿出千金,并不是看中了马骨本身,而是看到了买马骨所代表的权力、地位和荣耀。倒豆子的人也不傻,他知道豆子值多少钱,所以一把儿倒给你,看似很吃亏的样子,其实是在“钓鱼”,因为他知道鱼儿上钩的时候才是自己最赚钱的时候。所以,商誉是买者心理和卖者心理的博弈,是一种市场估价和认知的差异。
从理论上说,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其披露和衡量应该更加规范,让资产使用者对商誉的可预知和使用是有作用的。正如我们无法预知2015年6月底中信证券旗下的中信资本拟以44亿元收购中金公司2%股权时支付的对价是否合理一样。
虽然,自1996年“德隆系”通过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方式,将控股子公司“商誉”进行了多次交易和包装,最终进入证券市场收购重组,实现了“圈钱”,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说,德隆是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将商誉进行了一次挪移,属于一种会计上的“诡计”。
2014年,证监会曾经公开认定康美制药的账面商誉存在粉饰财务报表的情况,并要求其进行资产减值。彼时,康美制药的账面商誉飙升至107亿元。上市之后,康美药业的商誉“缩水”至55亿元。如今,A股整体陷入低迷,许多个股暴跌,资产重组蓄势待发。商誉又成了香饽饽。在A股历史上一共发生过1289起资产重组,其中,2016年发生过241起,2015年出现过307起,2014年147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资产重组。此时,剥离商誉,就像给A股病灶上了一把大火,痛并快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