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理论奖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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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洲冠军联赛的所谓“理论”奖 ,我想应该这么理解:如果A队最终夺冠,B队获得季军,在B队的决赛场门票已经售出且全部收入归B队所有的前提下(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那么对于C、D等没有出线的俱乐部来说,只要他们购买了半决赛的门票或者总决赛门票,无论他们是否真的到现场观战,都仍然可以获得部分收益。这部分收益就被称为是“理论上的奖金”。 在欧洲冠军联赛的历史上曾经有若干次,虽然某支球队获得了最终的胜利,但是那些被淘汰的球队仍然可以从欧足联那里得到一定比例的奖金。比如2006年巴萨夺得了最终冠军,但是英超三强在1/8决赛中先后出局,为此英国方面就对欧足联提起了诉讼,最终的结果是曼联和阿森纳分得53万英镑,利物浦分得41万英镑;又比如1976年拜仁夺得最终的桂冠,而当时被他们淘汰的AC米兰也拿到了大约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万元)。当然,这些仅仅是“过去的事情”了,在现在的比赛规则下,由于取消了半决赛轮空的规定,因此这种“事后分钱”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发生了!

下面我们具体来分析所谓的“ABCD”俱乐部分钱的问题: 如果一支球队进入到了决赛阶段,而另外几支被淘汰的球队购买过该场比赛的门票的话,那就毫无疑问可以分到钱了——不管他们是去现场看球还是在家里面看电视转播——因为每一张票的收入都是要经过欧足联的审核的。不过话又说回来,像决赛这样的“硬货”,一般球迷很难有渠道搞到,所以这种可能性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如果两支淘汰对手晋级最后的决赛,那么在决赛结束后,这两支队伍都可以拿到自己“应得的那份”,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了!

如果在最后一轮抽签时,A队恰好抽中了自己的老对手E队,F队与G队之间进行对决——在这种情况下,E队是没有机会与A队交锋的,因为他们已经被早早地淘汰出局了嘛!于是乎,这个结果对E队是很不公平的,因为在总决赛门票的销售过程中,人们会认为“两强的相遇”是最值得期待的一场赛事,因而会更多地购买这一赛事的门票,而E队所遇到的F队无论如何是不能跟A队和F队相提并论的! 所以,根据公平原则,既然F队不能代表E队参赛,那么就应当由那两支被淘汰的队伍来代替E队出战,这样一来,对每一个参赛球队来说都是公平的。 当然了,如果F队击败了G队,从而取代E队的位置与A队争夺最终的奖杯,这时候就会牵扯到另外一个话题——“替补球员出场的机会”的问题了…… 其实这个问题的核心就是:在一场商业性体育赛事当中,究竟什么才算是“公正公平”的呢? 从理论上说,让实力更强的队伍取胜才是竞技体育的灵魂所在吧?可是这又跟商业化的运作理念产生了矛盾啊………… 没办法,谁叫我们是“文明人”呢?只好按照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去考虑问题了~~~ 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中国足协可以考虑学习一下他们的经验,至少把“公平竞赛”的理念贯彻到底总是好的……你说是不是啊~~~ 哦对了,顺便说一句…… “ABDEFG”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淘汰赛阶段的抽签结果是“一对一”的,不存在“小组内交叉相遇”的可能,更不可能出现“一对四”的尴尬局面…… 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ABCDFG”——也就是说,除了淘汰赛的胜者以外,败者在抽签的时候是不会遇到自己在小组赛中同组的队伍的…… 嘿嘿嘿… …我乱说的……

优质答主

你应该是想问 什么是理论奖金吧。。。 所谓 的“理论奖励”就是在假设比赛中某位球员踢得完美的情况下,会让他得到的报酬是多少(也就是最大化的收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但你可以以此作为一个参考去衡量一些数据是否足够好或者差到离谱!

举个栗子,比如一名球员本赛季在一场比赛里打进两个球并且没有越位,那他的实际奖金就会比这个假设的理论奖励要低一点点(因为还有进球助攻等其他统计数据) 如果一场比赛没打多少时间就获得两次助攻呢 ..... 以此类推~~ 这就是所谓的理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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