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属于非法人企业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医院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法人是指依照本条例设立的营利性法人” ,同时第六十九条规定:“下列事项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由国务院授权部门规定:…(七)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用人单位的资质条件” 。设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办理机构设置审批手续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只要取得工商执照和机构代码证书就可以从事经营活动;作为企业依法纳税是应尽的义务! 而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来设立基金会则不需要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而是由民政部负责登记注册,取得基金会法人资格证书后,再到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应当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并在登记机关依法进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之后,方可以开展办学活动。
医院的设立既可以是盈利性的也可以是公益(非营利)性的,在登记时选择办理营业执照或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即可。但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资金、设备、场地等必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