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在哪里备案?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设立登记后,向基金业协会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协会备案手续,取得业务经营许可或者从事经营活动资质。 2014年3月1日起,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进行线上信息登记,无需再进行线下备案。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原件经核对无误后返还):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经年检合格且加盖年检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股东出资额和股份分布情况的证明;
(七)主要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住所证明。 其中,对于以公司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还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九)章程或合伙协议复印件;
(十)核心团队人员(不得为单一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资料)设计提纲;
(十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次的审计报告;
(十三)有关牌照证明文件(如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典当行、小额贷款、保险代理或经纪、融资性担保等的,需提供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十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