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基金收入有哪些?
1.按规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和课本费; 2.发放给学生和教职工的奖(助)学金; 3.学校从事科研、生产所取得的收入,如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等; 4.学校兴办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校办企业、科技开发公司等)的收入; 5.其他合法收入,包括对外投资所得收益、出租房屋或场地收入、资金使用利息收入及接受捐赠等物质性收入。
对以上项目应单独核算,如实反映,按期申报,按时缴纳各项税费。 另外,一些学校还设立教育基金会,主要宗旨是奖励优秀师生,资助困难学生以及开展校园建设等项目。教育基金的来源主要是个人和社会团体及企业的捐款。目前大多数基金会都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保证基金的有效使用和对学校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