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增属于股权投资吗?
谢邀。所谓“定增”,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根据1990年12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现已被2013年修改后的公司法取代)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增资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公开发行新股;二是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其中,通过发行新股的方式扩张资本规模的行为,就是现在所说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募股。而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就是现在的非公开发行的含义,也就是狭义的定增。 需要指出的是,现行证券法并没有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设置严格的条件限制,从法律层面来看,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且经过必要的决策程序即可实施。尽管目前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在较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但这一过程更多的是一种监管要求而非法律约束。
既然属于自筹资金,那么是否就可以随意使用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新证券法及首发办法、再融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发行上市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一)具有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三)财务状况良好;
(四)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具有完善的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同时,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一些政策上也给予了相应支持。以科创板为例,上交所明确对满足条件的红筹企业给予上市机会,且上市标准没有具体盈利指标的限制。而对于其他部分创业板、新三板等市场,对处于成长期、缺少收入的红筹企业也同样予以一定的融资支持。不过,由于国内现有上市标准中涉及利润指标的门槛仍然较高,因而对于此类企业也需要结合商业模式等其他因素酌情考虑。
总之,随着监管制度的日益完善与成熟,拟上市公司应该顺应趋势,认真分析研究相关规则和要求,提前布局,才能最终达到合理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