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外挑违法什么?
建筑的外墙面,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侵占、改建”或者“损害”公共部位的合法权利。
一、不能“擅自占用”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也就是说,这些公用设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抢占。
二、不能“违规改造” 有的住户在搭建阳光棚时,随意改变房屋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有的则为了防晒将外墙全部包裹起来,影响了外立面景观甚至造成了渗漏。无论是上述哪一种做法,其实都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三、不能“私自封闭” 有的居民为了创造更舒适的居室环境,将阳台进行了全封闭的设计,这种改造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商品房的阳台都是敞口的,未作为使用空间或装饰装修。如果说开发商在销售时,设计的是开放式阳台,你装修时也做了封闭的话,那就涉及违建了。
四、不能“非法改造” 如果您想要改造自家阳台,使生活更加舒适,也是完全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不可以改变阳台的结构,进行违法违规扩建;
②不能改变阳台的使用功能,比如说把阳台改成了一个房间;
③不可以破坏承重墙;
④不可以在外墙上开洞,拆改门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