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裁判几个?
比赛规模不同,裁判数量不同。 省、市级比赛一般3-4人(视选手人数而定); 地区级(地级市以下)一般2-3人; 省级以上一般10人以上。
主要裁判由体育部门任命,负责比赛中的重大裁决。 辅助裁判由参赛单位选派,承担简单、琐碎的裁判工作。担任辅助裁判的条件是:
1、必须是从事过乒乓球训练或拥有一定基础的人士;
2、能够正确书写判罚理由;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且年龄不超过70岁。(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对违反纪律或对判决有意见者,可通过组织渠道申诉。 具体工作如下:
开赛前15分钟,检录组检查参赛运动员的证件和竞赛用品,确定参赛名单(包括姓名、单位、性别、年龄、国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比赛开始时,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及抽签产生的主裁、陪审员到大会主席台签到,并签署竞赛执行文件。
比赛中,主裁及陪审员根据竞赛规则和程序进行执法,对争议问题作出决定。
在比赛过程中,主裁及陪审员应认真严肃、谨慎行事,对于草率、随意的裁定应及时纠正。如确有困难无法立即纠正时,应注明原因,经大会主席签批后作为特殊案例记录在案。
赛后进行总结,撰写裁判长工作报告及裁判组工作总结,上报审批。同时做好成绩统计与分析和裁判人员考评等工作。 对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及严重违反竞赛规则的参加运动队或运动员,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