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回投资吗?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法律原则,那就是“投资方有权自行决定撤资”。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依据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行使股东权。也就是说,作为股东的你,有权按照公司的章程中有关股份转让的条款提出退股。如果章程中没有相关约定,你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现你的诉求(如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合同法》也提供了相应的制度基础。该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务人破产。据此,债权人也就是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出所投资的领域。
当然,这种权利并非是绝对的权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这里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中少数股东的保护问题。
对于大多数股东来说,上述程序性规定并不会遇到太多的障碍。但对于公司中的极少数股东而言,特别是当公司中有控股股东的时候,他们可能完全无法左右他人对自己的态度,甚至有可能在事前被隐瞒公司经营状况。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利益将会受到严重的侵害。《公司法》在第71条第2款特别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就为少数股东保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中,我们可以结合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来综合判断应该采取何种途径来实现我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