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演唱会假唱犯法吗?
首先,假唱是违法行为。 演出从业者必须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才能合法经营,并须将二者悬挂在显著位置。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为演员提供虚假的表演内容,即不允许假唱。
第二,假唱是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演出组织者组织虚假表演或者假冒艺人姓名、名号演出以及利用计算机等手段对表演进行实时伪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得给予罚款以外的其他处罚;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是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听证。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当事人是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假唱属于违法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其行为具有欺骗性,因此往往难以被观众发现。另外,由于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因此导致的赔偿,致使演出组织者因害怕承担责任而拒绝赔偿。据此,主张权利者应当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