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投资怎么分红?
这个其实涉及到了合同和法律的两个层面,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从合同纠纷的角度来看,《公司法》第三条明确了“公司是企业法人”,也就是说在公司的法人属性基础上,法律赋予了其独立的财产权、经营权和相应的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同时,根据该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来说,在公司正常经营且财务制度健全的情况下,股东按照实际出资或认购的股份认定对公司的责任范围。
其次,从法律层面来看,虽然公司财产是独立于投资人财产的,但是股东向公司的投入属于投资款,一般是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的,如果合伙协议没有明确约定投资款的利息的话,法律上是不支持投资款本息的诉求的(这里指的是借款性质的本金和利息,不同于投资收益)。然而,如果合伙协议有明确的约定,而且约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就以协议为准了。如果是民间借贷的关系,那就另当别论了。
另外一点就是要区分投资和贷款的区别,投资是有风险的,而贷款是要还本付息的。如果约定不明,或者协议签订以后实际履行发生变异,导致实质上就是贷款的法律关系,那么就要按贷款还款了——当然这种情形下,合伙人也是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所以说,给不给人投资,怎么分红,分多少红,这些都是合同问题,关键要看具体的合伙协议怎么约定了。
如果您还有融资方面的疑问,欢迎与我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