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刑法何时生效?
法律(包括刑法)都是具有溯及力的,但溯及力有不同情况。 一般来讲,新的法律规定对过去的行为是没有约束力的,即不具备溯及力;但是,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则旧法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适用新法,即具备溯回力。这就是所谓的“从新兼从轻”原则。《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我国刑法“从新”的立法原则——只要行为发生在刑法生效之后,无论是否违反旧法,都要由新法定罪量刑。当然,作为例外的是,在特定情形下可能实行“从旧”的原则。比如,行为人使用枪支盗窃他人财物,当时盗窃并不违法,适用旧法,而使用枪支属从重处罚情节,现在刑法增设了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行为人应适用新法,以盗窃罪与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确定刑罚。这种新法优于旧法的情形,就是所说的“从重”原则的体现。
除了“从新”与“从重”原则外,还有“从轻”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如果在刑法生效前已经定罪量刑,刑罚执行完毕后或者在追诉时效期限届满以前又犯新罪的,应该对新罪和前罪进行合并处罚。但这仅限于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以及不是反复犯同种罪行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