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水资源如何监管?
从地表水、地下水两个方面来谈谈水资源的监管工作。 一.地表水的监管 现阶段对地表水的监管主要依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开展。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对于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等方面做了原则性规定;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则是对取水许可的申请、审批、延续复核、注销等操作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各地结合当地实际,也制定了相关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以北京市为例,2017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取水量核定办法》,对于北京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集中供水单位、公共事业、环境保护、科研等用户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新项目)的取水许可申报材料、审核内容、审批程序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二.地下水的监管 对于地下水,当前国家层面只有少量规范和技术指南,主要涉及地下水监测、评价等相关内容。地方层面,部分省市制定了相应的办法或细则。如《山西省地下水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与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西安市地下水管理条例》规定,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市水务主管部门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组织编制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定期发布,等等。
通过立法提高地下水监管的力度和水平是未来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综合监管 除了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外,当前还有一些领域的水资源利用情况值得重视。如微咸水的利用、海水直接利用以及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这些领域的资源利用虽然还处在起步阶段,但却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资源,应该给予充分的关注。
目前,国家对微咸水利用还没有具体的规范,海水和雨水也很少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但是,在相关行业规划和国家政策中已有涉及,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