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如何申请休学?
学生一般应当连续完成学业,因某些原因需中断学习,可以申请休学,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休学:
1、 因伤病经医疗单位证明需要治疗和休养超过一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
2、 心理和精神状态等原因,指导老师或学院认为不适宜继续在校学习者;
3、 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遇其他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需要暂时中断学习超过一个月者;
4、 企业博士后,因岗位需要停薪留职者。
学生有特殊原因,需要中途停学的,由学生提出申请,导师和二级培养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可以办理停学手续。停学以1年为期。停学期间研究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的待遇。停学期满,应按入学时间同时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本人申请休学的,应当由本人书面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因伤病休学的,凭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按学校规定的手续办理。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待遇,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当回家疗养,其户口不迁出学校。所在学院应指定有关老师了解和掌握学生休学期间的活动情况。休学生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休学生患病,按学校疾病管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