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多少划分行业?
划分大中小微型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标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资产总额适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从业人员指标适用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他行业企业参照所列指标相对应的中小型企业标准进行划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在工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零售业、批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装卸搬运和仓储业、邮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门类等18个行业分类基础上制定的。其他行业的划型标准参照或比照本规定的标准执行。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