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孕妇可以吸氧吗?

史峻义史峻义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病情分析: 妊娠超过4周(相当于停经5周),母体可出现头晕、乏力、嗜睡、恶心、呕吐等早孕反应;妊娠12周后逐渐缓解;但若平素体质虚弱或孕前存在贫血,则症状持续较久。 停经6周(相当于停经50天)左右,孕妇可有尿频,自觉尿量增多,但尿液颜色清晰,尿液检查无酮症;此期若胎位正常,通过腹部检查可观察到怀孕征兆。若停经10周(相当于停经84天)尚不出现妊娠反应,而胎儿已经死亡,称为稽留流产。此时应立即就医,查明原因及早处理。 妊娠中期(13~27周)以后,自腹部可清楚地摸到增大的子宫,同时胎动渐明显,在腹部一侧可听到胎心音(胎儿心脏跳动)。在此期间,每1~2周做一次产前检查。

意见建议: 氧气是人体不可缺少的物质,孕妇在孕期尤其需要补氧气.因为胎儿是通过脐带和胎盘从母体获取氧气,所以供给孕妇的氧气实际上是为胎儿提供的.但是,如果孕妇的缺氧状态得不到改善,胎儿也会处于慢性缺氧状态,不仅发育会受到严重影响,而且还会因为窒息,导致死胎或者畸形,所以供应孕妇足够的氧气是非常有必要的。一般医生会建议孕妇吸氧,主要是通过空气呼吸器给予患者高浓度的氧气,每次吸氧的时间不必过长,15-30分钟就足够了,这样可以避免给胎儿带来过量的氧气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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