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产前都要验收吗?
是的,一般叫做开工前安全检查(建委有文件规定的)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 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担任该项目施工的负责人(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各参建单位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由当地安监站组织的安全生产交底会;
在施工过程中,每月由项目总监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每周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有记录和整改通知书;每天班前应由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并记录在案。 开竣工及节假日期间,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工作。
因建设(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按规定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总监批准后可继续施工,同时必须办理续期手续。 因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原因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在建工程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发现有安全设施不到位、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时,可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