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不设监事行吗?
可以,但是不好 很多初创期公司因为资金有限等原因,会免去监事的职务,只设一个总经理,这种做法是合法的。 但是这样有一个问题,如果公司的财务出现问题或者出现挪用公款等情况,因为没有监事的监督和披露,就难以发现和管理,从而让公司遭受损失。 另外,有些公司虽然设置了监事会,但监事会是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起到作用。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
当然,有的公司为了体现民主管理,也会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比如员工持股计划、合伙人制度等,这些都会增加管理的复杂性,因此需要企业设计科学的决策流程和机制,以适应发展需求。
总之,是否设置监事会和如何设立监事会应该取决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业务特点,以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需求来综合判断,不可一概而论。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也就是说,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要求和组建是作了不同的规定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成员的人数和组成,要求比较严格,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低于3人,其中包括职工代表,并明确了职工代表的比例。
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规定具有弹性和选择性,考虑到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要求也设立监事会,显然在人员和费用上花费较大,难以达到监督的目的。因此,对于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而只设1至2名监事,这就是说,对于不是国有独资且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一个至二个监事,不一定要设立监事会。
至于这些监事从哪里来,怎样产生,公司法也规定了选择的方式,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也就是既可以由股东会选出,也可以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还可以是股东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