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产假多少天2016?
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是98天,加上地方规定生育假60天,共158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以上均包含法定节假日) 另外,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的,可享受7天产假; 怀孕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享受42天产假。(以上均包含节假日) 所以如果劳动者符合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应该安排劳动者休息,同时按规定发放工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劳动过程中因工负伤的是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医治并承担相关费用; 在劳动过程中因从事工作而暂时失去知觉,经治疗恢复后又完全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情况下,属于职业病的范围,也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医疗费用与相关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在假期内,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也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还有这样一种情况,有的单位以休假、请假为由扣除员工的生育津贴和绩效工资,这种处理方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员工获得生育津贴的途径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并不是单位支付的。所以不管是否请年假都不影响员工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