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学校的保险吗?
学生保险,主要涉及学平险和校方责任险。 学平险全称“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是由中国银保监会统一制定的,由保险公司经办的集体性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既可以是学生个人,也可以是非个体经营的民办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被保险人是上述部门的在校学生;保险公司经营学平险业务必须备案,并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 我国《保险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可作为投保人。同时,因为学校和学生都属于弱势群体,为了平衡双方的弱势地位,法律还赋予学校为学生在任何承保单位购买任意保险品种的权利。所以,学生保险是合法合规存在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学平险都包含了校方责任险!只有部分学平险包含了校方责任险(详见保单)。
一、什么是校方责任险? 校方责任险是指以学校(包括幼儿园)为单位,投保人仅为学校,保障对象是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等)。
二、谁来承担校方责任险的保费? 一般来说,学生的学平险保费由学生个人缴费,校方责任险的保费则由学校统一出钱。 但也有个别地区会要求学生家长缴纳一定的学平险保费,具体缴费比例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什么情形下,学校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因学校的责任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 2.因老师的责任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 3.因学校提供的学生宿舍、教学设施、场馆等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学生受伤; 4.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 5.其他由学校负责管理或负责安排的活动,由于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
以上仅仅是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情形,事实上,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千差百异,可能发生在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学校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或者管理人职责的情况,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哪些情况下,学校可以免责?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事项的发生,学校可以免责:
1.在教育机构中由于学生自身的原因造成伤害; 2.学生自杀; 3.学生自行外出或者在未经老师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校期间遭受的伤害;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