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型资产管理合规吗?
伞型资管是通过分级模式,为客户提供高杠杆场内配资的手段。一般来说伞型结构化资管由母、子两部分构成,由若干个“子单元”与“母单元”共享一个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投资者通过投资对应于自身账户的子单元投资于证券市场。母单元、各子单元单独进行投资核算,投资收益分配和投资风险承担以子单元为单位单独运作,互相独立,母单元、各子单元的投资决策和操作相对独立。
伞型资管业务由来已久,在2010年初私募基金广泛用于新三板业务的操作上。2012开始私募基金逐渐探索使用伞型资管进入二级市场,但由于其运作的高杠杆模式和操作的规范性存疑,一直遭到监管层的禁止。但出于逐利的心态和实际的客户需要,多家阳光私募基金和管理公司在2013年仍然大规模操作伞型资管业务,且规模不断膨胀。
“证监办发﹝2013﹞19号”文件再次严禁了包括伞型资管在内的各种证券公司及管理公司的违规高杠杆场内配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