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贷款是表外负债吗?
什么是表外负债
银行表外业务是指在报表日企业以债务人的身份在银行的报表上体现的负债。由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引起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不受中央银行和外汇管理机关管制的种资产负债行为。
通过表外业务,将一些正常经营活动引起的现金流量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剥离后的现金流量称为净经营性现金流。
而与表外业务相关的负债,因在表外,非经正式合同协议不做表内登记,故称为表外负债。
根据《银监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53号),表外融资是指非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资金权益,经金融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信托公司)的认定,从符合信托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处获得收益,而该收益的实现依赖于委托资金的安全和信托公司的信用。表外融资业务的具体形式由信托公司设计,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循自愿、平等、互助、双赢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产生规避金融监管等危害金融秩序的行为。
根据银监会《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所称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从事信托活动。信托活动的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之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委托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满足信托目的受益条件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受益人;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从事信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即信托公司可以作为受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信托贷款,是指委托人为了实现某种目标,把自己有权支配的资金以信托的方式转移给受托人,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进行贷款并从收益中获取报酬的一种信托。”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1)表外融资属于非金融机构的贷款,即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中的贷款类信托;(2)根据其业务性质,表外融资应当列入信托业务表内核算;(3)与表外融资相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纳入表内,进行确认和计量;(4)尽管表外融资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表外业务,没有在报表内确认和计量,但实际上却是企业的一笔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