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信托多以什么信托方式出现?
1、担保贷款
这是最基本的信托方式。委托人只将资金提供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交付给受益人;同时,委托人还要求债权人(即受益人)履行一定的担保责任,以保证资金安全。这种信托方式主要适用于民间往来。
2、财产股权信托
这是企业作为一种重要的经营杠杆,将股权转让一部分给信托机构,而由信托机构对其进行经营管理。在此期间,股权转让方作为企业的投资股东,享受股权所得的分红权;股权转让完成后,信托机构取得股权,成为企业的股东,享受股权的所有权益,包括分配股利、股权抵押、转让等。这种形式的信托主要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3、财产权信托
财产权信托是指将企业的部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进行管理经营,委托人享受财产权所产生的收益。企业可将部分财产权,如广告权、出租权、经营权等以信托方式委托给信托机构,受益人则享受这些财产所产生的收益。由于这种信托方式可有效地处理企业的多余资产,对剩余资产进行整合调整,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实现资产增值,因而被许多企业所采用。
4、保证金信托
这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办妥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手续后,暂时按存款人缴存保证金额全额支用贷款的一种方式。当贷款如期归还时,银行退还保证金;如果贷款不能如期归还,银行就以保证金抵偿贷款。这种信托方式主要适用中长期银行信贷计划和融资。
5、债权信托
与债权转让不同,债权信托是由贷款人将其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者,而由第三者支付相应价金的一项信托业务。与现金贷款相比,这种信托方式具有贷款用途广泛、能充分满足社会各个方面不断多样的资金需求;贷款发放快捷、减少贷款办事程序等优点。但由于债权属于商品,其受让行为应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