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贷款同时用?
当然可以的,现在银行对于企业类客户基本上是以信贷的方式发放贷款,也就是先授信后放款,这样贷款的可操作性就很强了,比如一个贸易类的客户需要融资,可以提供仓单、提单、保函等银行认可的单证作为融资依据,从银行获得资金,随着业务的开展,形成企业的流水账,到期还款付息就可以。 一般银行对于企业流动资金的贷款额度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主要是看企业流水)和担保的条件来确定的,比如某个贸易型企业要采购原材料,可以先以购买的材料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借款,支付采购款(贷款用于生产经营),销售产品后获得的货款首先用来清偿银行贷款本息,如果还有结余,再返还给企业,这个过程就完成了银行对企业放贷的过程。
如果企业以相同的理由和凭证重复多次向银行提出申请,原则上银行也是允许的,只要企业能够自圆其说——因为银行也缺乏对企业经营状况真实性的核实手段(最多到项目现场核查一下,而往往项目与项目之间相隔很远),只能查看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准确,但企业完全可以将已经销售的货物重新做一单出来恢复进货,从而循环使用资金。 但这里要注意的是,银行虽然允许单个客户多次贷款,但一般来说单笔金额不会很大,而且有上限(具体要看各银行的业务规定),因为银行会担心客户贷款套现,将资金移作他用。 如果企业确实存在融资需求且需要通过多个银行贷款融资的,建议做好银行之间的借贷安排,合理分配银行融资额度的时间跨度及利率水平,否则一旦某家银行发现企业在其他商业银行有其他负债余额,甚至有可能追加保证金或要求补充资产证明,从而增加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